股市杠杆配资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7 12:02 点击次数:194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加和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24 年 8 月 22 日
起,本公司新增加和基金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具体业务规则请以加和基
金的相关规定为准。
一、 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代码
二、重要提示:
时,具体办理时间、费率活动内容、业务规则及办理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
规定。
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服热线:400-820-1115
官方网站:https://www.jiahejijin.com/
客服热线:400-067-8815
官方网站:www.xinghuafund.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
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在本公司官网(www.xinghuafund.com.cn)公开
披露的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
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
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